第九章《小說改編和劇本改寫》
第一節、原著小說改編劇本
一、小說和劇本
小說是講故事,劇本是把故事搬上舞台或螢幕,由角色來演出劇情或畫面來呈現故事始末。小說必須經過改編程序,成為分場或分幕的劇本,方能在舞台或螢幕上演出﹔劇本經過一些潤飾和補強,特別是主角的心理描寫,也能「還原」為小說。按筆者的創作經驗,小說改編為劇本較耗費時間精神,因而近年來都是直接寫劇本,然後再還原為小說﹔或者以分段形式來撰寫小說,每一小段就是一個場次(含過場),方便後續改寫為劇本。
「當你把一部小說、一齣舞台劇改編成電影劇本時,你是在把一種形式改變成另一種形式,你是根據別的材料來寫電影劇本。從實質上講,終究你還是在原創一個電影劇本。」1,寫劇本的目的是要用文字去表達一連串的畫面,所以你要讓看劇本的人見到文字而又能夠即時聯想到一幅圖畫,將他們帶到動畫的世界裡。
小說就不同,除了寫出畫面外,還包括抒情、感性的句子,修辭手法和角色內心世界的描述,這些在劇本裡是不應該有的。你可以通過小說改編,把角色內心世界,轉換成對白、獨白,或者以表情和小動作來表達,效果當然不可能如同小說的描繪那樣細膩精緻,但觀眾同樣可以從畫面上,感受到角色的心理活動:思想和感情。
菲爾德(Syd Field)如此分類小說、舞台劇和電影2:
1、小說
小說處理的通常是一個人的內在生活,是戲劇性動作的心智景象(mindscape)中發生的人物思想、感覺、感情和回憶,在小說裡你可以用一個句子、一個段落、一頁甚至一整章來寫同一個場面,藉以描寫人物的內心對白、思想、感覺和印象,小說通常發生在人物的腦海裡。
2、舞台劇
舞台劇適用對話說出來的,是在舞台方面的範圍內,把思想、感覺和事件統統描述出來,舞台劇處理的是戲劇性動作的語言。
3、電影劇本
電影劇本是在戲劇結構的背景裡,用畫面講述的故事,處理人物一些外在情況。
原著小說裡,人物、事件、對話等許多素材都已經就位,改編成為一齣可以拍攝的電影劇本,有沒有必要對原始材料保持忠實的態度?即使以真人真事為藍本改編的電影劇本,你還是可以加進一些人物、場面、事件或事變,而不是把小說原本照抄地搬進劇本裡,你一定要使之「視覺化」,變成用畫面講述的故事。
二、改編劇本的撰寫流程
改編劇本的撰寫流程,包括:(1)決定類型和選擇題材、(2)選定故事文本、(3)主要角色(男女主配角) 簡介和角色關係表、(4)撰寫故事大綱、(5)撰寫分場大綱、(6)撰寫分場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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